國一生在校集體喝酒 全班罰站
彰化縣某國中一年級多名學生帶啤酒到學校喝,被訓導主任發現,氣得打了帶頭的三名學生耳光,並罰全班在大太陽下罰站;學生說:「主任難道不能好好用講的嗎?即使有做錯,也不能打巴掌吧?還害同學站到曬傷。」
訓導主任說,這班國一男女混班的學生狀況不斷,「不是用講的就可以」,雖然喝酒的學生僅十二名,但他聽說這已不是第一次帶酒到學校喝;其他學生隱匿不報,也算共謀,因此處罰全班。
主任說,上周四上午八點多,這班的班導師發現有學生喝酒,其中一名男生拿著兩瓶「冰火酒」在走廊上晃,說要拿給隔壁班的同學喝;導師帶著男生下樓找他,男生說有同學帶酒到學校,他只是拿其中兩瓶請其他班喝。
訓導主任跑到這班教室,果然看到教室牆邊有好幾個啤酒瓶,已喝得差不多,一時氣憤,打了其中三名帶頭學生。
他指出,帶頭者是一名「大姐頭」,由朋友從校外幫他們買六瓶啤酒、兩瓶有伏特加成分的「冰火酒」,放在書包裡偷偷帶進學校,和班上十多名學生明目張膽地在教室「把酒言歡」。
他說,這名大姐頭唆使班上同學一起「共飲」,連班上成績不錯的女學生都被「帶壞」。記者昨天到學校了解,問學生為什麼帶酒到學校喝?一名女學生低聲地說:「只是好玩。」
全班卅幾名學生,上周四、周五每節下課都被叫到一樓教師辦公室前罰站;昨天改罰有喝酒的學生。學生說,訓導主任說要罰他們到學期末,有人在大太陽下站到曬傷。
訓導主任說,如果學生有反省的表現,今天起就停止罰站,否則要罰到本周五學期結束。
教育界人士表示,不當體罰絕對不應該,但也愈來愈多教師感嘆,現在孩子難教,加上少子化、雙薪家長忙於工作,一發生校園管教問題,常有「千錯萬錯都是學校的錯」,反而造成下一代不知反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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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看了很多令人覺得很生氣的新聞‧還是說一下好了‧不然到時候氣出悶並‧
學生不能體罰‧這樣的行徑到底是對不對?
至今我想都沒有一個正確的答案‧
如果規定學校不能體罰‧我想:第一步驟應該是從家庭做起‧
所以‧要先規定:家庭不能體罰‧
一個孩子被體罰過‧最後‧當孩子做錯事情‧我想所有的管教者‧
他們會做出下下策‧就是體罰‧
也許他不是最好的辦法‧但它會是一個很好的嚇阻作用‧
現在的孩子難教‧到底是誰的責任‧父母要負很大的責任‧
父母給予孩子的觀念‧支持老師‧不支持老師‧是天壤之別‧
當你支持老師時‧孩子都是聰明的‧他們會了解‧
父母放手把教學的責任交給老師不是很好嗎?
讓老師好好的教育你的孩子‧
會什麼要把所有的責任往自己身上攬‧
這時‧孩子出錯‧我想父母你們的責任是最重‧
因為你們造成孩子 ── 不懂反省自己‧只會一昧要求對方‧
這時‧有誰敢管教你的孩子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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